2021-10-15
竞争性磋商邀请
受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二分局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定,绵阳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二分局宣传制作供应商入库采购项目”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二分局宣传制作供应商入库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绵阳正信[2021]-44号
3.采购内容:包一:绵阳片区广告宣传制作供应商
包二:广元片区广告宣传制作供应商
包三:巴中片区广告宣传制作供应商
包四:视频宣传制作供应商。
4.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5.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4日09时00分至2021年10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能顺延获取期限,若顺延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
五、获取方式:
在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17号富临花园四楼15号(绵阳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1)现场获取:
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加盖鲜章)。
(2)网上获取:
经办人员将报名资料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412104987@qq.com。
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加盖鲜章扫描件)。
六、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磋商时间:2021年10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八、磋商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17号富临花园四楼15号。
九、本磋商邀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二分局
地 址:绵兴西路168号
联 系 人:刘宇豪
联系电话:19909099612
采购代理机构:绵阳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欧阳
联系电话:15681231025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17号富临花园四楼15号
原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n/zbgg/nDopYC.html